(八)出访后事宜
发表于: 2018-04-02 点击量:
Q77:因公出访结束后必须上交出访总结吗?内容有什么要求?
必须。要求出访结束后20天内以团组为单位上交电子版出访总结(附工作照片),内容应包括出访概况、出访成果、下一步工作计划等。
Q75:因公出访回国后还要进行信息公示吗?公示哪些内容?
需要。副局级领导干部的因公赴港澳任务经北京市外办系统公示,内容包括:出访总结(附工作照片)、出访成果(包括出访目的、履责情况、工作直接成果、延伸影响和成效、下一步工作建议);处级领导干部和教职工出访总结经校内因公出国境系统进行公示。
Q76:参团出访结束后是否也须信息公示?公示哪些内容?
是。公示内容参见Q75。
Q78:参团出访结束后是否也须提交出访总结?有什么要求?
是。相关要求参见Q77。
Q79:出访总结提交给谁?
直属学院和其他单位团组出访总结交由派出单位外事秘书,校领导、机关部处、直属单位出访总结交至国际处。
Q80:出访结束后如何交还因公证照?
应于出访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派出单位指定负责人/外事秘书将团组成员因公证照交还国际处。
Q81:因公出国境财务报销都需要什么材料?如何获得这些材料?
包括:任务批件复印件、审批表复印件、因公证照复印页、签证(注)及出入境记录复印页。其中,任务批件复印页可向派出单位外事秘书领取(机关部处、直属单位向国际处领取),审批表复印件、因公证照复印页、签证(注)及出入境记录复印页向国际处领取(须先提交出访总结)。